立案办理案件超2.5万件 福建检察发布公益诉讼十年“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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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办理案件超2.5万件 福建检察发布公益诉讼十年“成绩单”
发布日期:2025-07-20 05:16    点击次数:83

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7月17日电(谢星宇、实习生薛之睿)17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全面介绍十年来福建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新闻发布会现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白皮书》显示,十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32件,其中民事立案3182件,行政立案22350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4883件,回复整改率99.59%;提起诉讼1939件,法院已审结的案件裁判支持率达100%。

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湿地约42529亩,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约29773余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约392.3万吨,关停整改污染企业922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共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约1.58亿元;依法提起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额约4245.88万元;督促保护国有财产和收益价值约6.6亿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21.73亿元。

会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志鹏介绍,作为全国率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地区之一,福建自2015年7月启动相关试点以来,十年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持续为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在聚焦“生态美”新福建建设方面,福建检察机关推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联合省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多项专项监督活动。首创海洋检察“五并”立体治理模式,指导沿海检察机关建立海岸线检察协作机制。联合省林业局制定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共适用碳汇机制办案553件,推动认购碳汇金额947.5万元,数量24.5万吨,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成效显著。

在聚焦“百姓富”新福建建设方面,福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推进检护民生工作,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地维护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灵活就业者等群体合法权益。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案件2986件;与省妇联共建协作机制,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1367件;督促整改无障碍设施8200余处,推动福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120无障碍呼救全覆盖。

在聚焦“产业优”新福建建设方面,福建检察机关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6条措施,督促清理农村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9464余吨;办理涉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41件,护航地方特色产业;联合省文物局建立协作机制,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1063件,促进文物保护传承发展;督促追缴各类国有资金28.2亿余元,守护国有财产安全。

在聚焦“机制活”新福建建设方面,福建检察机关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强省建设”18条举措,探索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公益诉讼;集中力量整治铁路、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办理相关案件912件;联合省总工会签署劳动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制定推进“一函两书”工作意见,全省运用该机制整治欠薪、性别歧视等顽疾,共办理相关案件43件。

许志鹏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最高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谱写新福建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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